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 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 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于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一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盡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致的分類、統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并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后,要及時調賬,并填報財產增減表。
版權聲明:本文發布內容均來源于互聯網 如有侵權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