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圣動態
可以享受。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所稱購進,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確定單位價值,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固定資產購進時點。
可以。
文件中“新購進”中的“新”字,只是區別于企業原來已經購進的固定資產,而不是規定非要購進全新的固定資產。因此,公告明確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企業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不可以。
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是否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但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在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的規定是針對單個固定資產而言,單個固定資產未選擇享受的,不影響其他固定資產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即可。
企業按照《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辦理享受政策的相關手續,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如下:
(一)有關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固定資產的到貨時間說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竣工決算情況說明等);
(二)固定資產記賬憑證;
(三)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