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圣動態
在介紹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的現狀之前要先介紹一下財富管理的三個模式:
1.0 前店后廠:前店后廠模式下的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業務是銷售自家設計的金融產品,后端研發產品,前段銷售人員銷售自己的公司的產品。這種服務模式就決定了銷售一定具有很強的導向性,因為銷售人員只銷售自家的產品,肯定要多多少少包裝一下,這其中就有可能隱瞞或夸張一部分信息給投資者帶來誤導。
2.0 金融超市:金融超市模式下的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既包括自己公司的產品,也會代銷市場上大量的金融產品。這種的金融服務機構表面上來看確實能給投資者提供更多的選擇,可實際上大多數的投資者并不具備金融產品風險甄別能力,這類投資者作出的投資決策往往依賴于銷售人員的引導。金融超市模式下的銷售人員為了自己利益基本只會推薦那些銷售傭金更高的產品。我們不妨再思考一下,為什么有的產品母公司愿意付金融機構更多的傭金呢?從邏輯上來講,大概率這個產品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導致投資者并不買賬,所以設計產品的公司只能提高給銷售人員的傭金,促使前端銷售更賣力的推銷該產品。
3.0 買方投顧:買方投顧在美國等發達已經是一個很成熟的模式了,但目前在中國還處于發展階段。這個模式是這樣的,金融機構在深度了解客戶需求以及預期收益之后會制定投資規劃,幫客戶進行投資配比,然后分析市場行情后從整個市場中去選擇的基金(權益類和債權類)讓客戶購買以幫助客戶實現預期收益。買方投顧主要的收益來源是客戶付的咨詢費,也就是客戶度越高,客戶越多,買方投顧公司賺的也越多。
目前3.0的買方投顧模式是先進的財富管理模式,在美國已經非常成熟,但是在還處于發展階段,再細說一下:
1.他們服務的對象是一個家庭的整體財富,考慮該家庭整體財務生命周期,包括收入與支出是否平衡,是否有保險的需求,未來潛在的大額支出以及養老的需求;
2.然后確定一個投資的預期收益率,之后會根據投資者的需求定制個性化投資方案。
3.有些好的財富管理公司之后還會持續跟蹤客戶的投資方案,根據市場變化做出適當調整。可以看出來財富管理公司是服務于客戶家庭的整體財富,而不是單單的某些金融產品。一旦財富管理的投資經理建議作出投資決策時,選擇的產品也是與客戶需求適配的。
再來看一些目前市占率比較高的三方財富公司吧,主要說說題主提到的諾亞,諾亞在成立之初是金融超市的模式,銷售自己產品的同時還大量代銷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后續一點點衍變為銷售自己的產品為主(主要來自于自己旗下的歌斐資產),諾亞是典型的由2.0轉變為1.0的公司,由于銷售端做的很好,市場占有率逐步擴大,逐漸成為了三方財富行業的老大。諾亞的商業模式就決定了他們只對客戶投資的資產和產品負責。目前由于大量的人分不清資產管理公司和財富管理公司,所以導致很多人還是認為諾亞是典型的財富管理模式。
從商業模式來看,財富管理明顯是對客戶更有利的。資產管理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強,財富管理模式重在服務,一般只收很少的前期咨詢服務費,主要收入來源是業績分成,所以一般的財富管理公司會更加認真負責的規劃客戶的資產,但資產管理公司若是代銷產品可以收獲很大一部分的傭金分成,如若是自產自銷,那么里面的暗箱操作就更多了,客戶投資的錢完全交給資產管理公司打理,操作和利潤很不透明,這樣就很容發展成資金池了。
后說一下目前的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公司現狀。目前基本上全是資產管理公司,比如諾亞,宜信(雖然都以財富管理自居),品今,恒天等等。除了資產管理公司外,還有很多個人理財師,這些個人理財師往往某個高凈值家庭,更類似于一個家庭的投資管家,正因為個人理財師的性質,就決定了個人理財師無法大規模的提供服務。真正的財富管理公司市場占有率很低,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真正的財富管理公司還在探索一個良好的業態發展模式。這種財富管理模式在美國發展的已經很成熟了,的財富管理公司還需要借鑒很多。財富管理公司與個人理財師相比優勢就在于團隊的協作,一家財富管理公司通常會有專業的研究員和理財顧問,術業有專攻,不同的人做好各自崗位的工作,能夠更加完善高效的提供客戶專業的服務。相比于資產管理公司而言,財富管理公司大的優勢在于對客戶的家庭資產負責,不以銷售金融產品為導向,在深度分析家庭現狀與需求后作出專屬的財務規劃和投資規劃,資產管理公司做的只有單一的投資規劃,且大部分的投資規劃都是以銷售為導向的,他們只負責某個人投資于某個產品的資金,并不能真正做到統籌全局,為客戶做出適配的財務規劃。簡而言之,一個人投資了某個資產管理公司的產品后,他對自己家庭的財務規劃和投資仍然是迷茫的,但是在一家財富管理公司的服務下,他一定會對自己的財務規劃以及投資有非常清晰的認識。這是財富管理公司與資產管理公司服務的大區別。
可以說只要財富管理模式的業態探索穩定,那么未來有極大可能成為的主流金融服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