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圣動態
中小學校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各部門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避免固定資產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會計法》《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相關財經法規,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擁有的全部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
注意: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于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1、校長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應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要定期了解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兄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其行使該管理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2、總務主任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職責
1)、總務主任對本校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采購、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并具有專業基礎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損,對學校固定資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固定資產管理職責。
3、報賬會計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固定資產的驗收、領用、調拔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固定資產管理員進行糾正。
2)、每年年末對學校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在固定資產清查的過程中,報賬會計負責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財務部門負責人授權的其他固定資產管理職責和監督職責。
4、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
1)、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對本校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責任。
2)、負責固定資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卡片的建立、埴寫和登記,使用統一的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編制相關固定資產資產報表,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分配使用、清查報廢等工作。
3)、妥善保管庫存固定資產,堆放有序,防止生銹報廢,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定期檢查各部門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
4)、執行分發制度,對部門和個人領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5)、每年年末對學校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工作,與會計對賬,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有特別需要時隨時進行清查盤點。
6)、根據有關轉賬通知書或接受捐贈證明書等,做好固定資產清點和入賬工作。
7)、總務主任授權的其他固定資產管理職責。
5、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
1)、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也可以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領用、保管和維護工作。
2)、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領用固定資產時應辦理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閑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部門。
3)、協助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辦理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