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圣動態
2、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總公司及所有下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3、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目標與職責分工
3.1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目標:
按會計準則的規定對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加強資產的申請、采購、領用、調撥、報廢、出售、盤點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提高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完好率、利用率和經濟效益。
3.2 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崗位設置及職責:
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各級管理機構、崗位設置及職責如下表所示:
總部 財務總監 全面負責資產管理
總部財務 財務經理(經理助理)
(1)負責全公司資產管理的指導工作:包括:資產管理辦法的制定、指導標簽的制作、發放(樣式由財務部統一設計)、組織資產盤點等。
(2)資產編碼管理。
總部采購部 公司閑置資管理崗 負責全公司閑置資產的管理
各單位行政部門(辦公室) 單位資產管理崗
(1)負責各單位全部資產實物管理,主要包括:資產請購、臺賬管理、資產收、發、轉移管理、組織資產盤點、報廢申請等。
(2)負責妥善保管資產說明書、保修卡等技術資料檔案
部門資產保管員
(1)部門公用資產的責任人;對部門資產安全、完整負責。可以設置部門資產管理員對本部門資產進行管理。協助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公用資產實物管理、申購、驗收、轉移及協助盤點。
(2)沒有設置管理員的,該部門負責人為部門管理員。 使用人 負責自己所用管理資產的日常維護和保管,確保資產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單位財務部 資產會計
(1)負責對資產標準的界定;
(2)負責設計資產標簽、臺賬的內容
(3)財務部負責資產賬務處理;
(4)負責折舊方法、折舊率、使用年限、凈殘值的確定;
(5)行政部門資產管理員離職時,負責監交
(6)對資產的申購到報廢、處置的全過程管理進行監督審核;
了解更多關于固定資產管理您還可致電:400-021-1170 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