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圣動態
(1)資產預計使用年限:根據稅法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01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02 專用設備 5 年
03 設備設施 5 年
04 文物和陳列品 5年
05 圖書、檔案 5 年
06 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5 年
07 政府補助資產 5 年
08 電子、電器設備 3 年
09 交通工具 10 年
10 機器設備 10 年
L 低值易耗品 0 年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公司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凈殘值率為0,計算公式如下:年折舊率=(1-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額=購進原值*年折舊率/12;
(3) 公司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不再計提折舊。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4) 公司有關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需經董事會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